宜兴讨债公司介绍事情还要回到2015年10月,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用钱,便向郑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郑某见朋友有难,二话不说就将借款转到徐某卡上,但没想到这一借就是8年。在此期间,郑某一直索要欠款并调整还款方式,徐某均未兑现。无奈之下,2020年2月,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本以为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徐某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然而事与愿违。2020年3月,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的几个月,徐某虽陆续归还部分本金,但未在和解期内归还。于是,郑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判决。
2021年1月,法院恢复执行,徐某对此不服。徐某认为自己已全部归还,只是归还时间晚了点,并表示如果要恢复执行,自己没有能力履行原判决。见此情形,郑某当即申请追究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3年3月,法院经查询,发现徐某的微信有大量资金流水记录,其并非没有偿还能力,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
今年5月,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及询问双方当事人,发现本案的案情虽然并不复杂,若一诉了之,则徐某很可能会因被刑事处罚而更加没有赔付意愿,等法院重新判决交付执行后,郑某又要陷入申请执行的循环圈,案件相当于回到原点,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本着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争议纠纷的原则,检察官再次和双方当事人谈话,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当事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徐某表示并非完全没有偿还意愿,郑某也说本意就是想拿回欠款及利息,不是真的希望徐某坐牢。
检察官见时机成熟,便联合法院参与执行该案的法官,重新组织调解。检察官与法官对徐某进行释法析理,经过耐心调解,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7月15日,郑某与徐某在法院达成了和解,徐某当场一次性支付郑某12.8万元,郑某表示不再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也不再要求徐某履行法院原判决。7月19日,该院依法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这桩拖欠8年的欠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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