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退耕还林款惹纠纷人民调解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李某(女)与张某(男)系夫妻,婚内育有三个子女。几年前,因感情不和,二人协议离婚,三个子女跟随李某共同生活。但李某与大女儿的退耕还林款一直以家庭为单位统一打入张某母亲账户,经多次催要,张某以无法计算两人金额为由拒绝支付,李某又先后多次找了婆婆、村委会均无功而返,无耐之下,寻求宜兴收债公司帮助。
二、调解过程
(一)迅速响应,分析症结
了解情况后,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敏锐地察觉到金额是本案的矛盾焦点,秉承着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联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安抚好李某的情绪后,便迅速与村委会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过翻阅相关文件、查阅土地档案、个别咨询等方式,最后确定李某及大女儿两人两年的退耕还林款共计2900余元。随后,工作人员与张某母亲取得了联系,在详细讲述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张某母亲同意支付此款。
(二)公平公正,促成和解
在做好充足的准备下,工作人员将李某、张某约至调解室。工作人员首先劝诫张某,即使夫妻双方已离婚,不在一起生活,抚养子女也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本就让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心灵的创伤无法弥补,就不应该再让金钱来伤害孩子,作为父亲,应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张某同意支付退耕还林款2900余元。
三、调解要点
本案中,李某和女儿的补贴款被打入婆婆账户,因为离婚几年,曾经的婆媳关系、夫妻关系都成为成功处理矛盾纠纷的障碍,李某婆婆也并非是真的要占用前儿媳和孙子补贴款,只是气不顺,张某则是能躲则躲。多方原因对于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理带来困难。调解本起纠纷的关键在于应采取“情、理、法三管齐下”促使双方当事人知法,说理、通情,从而分清责任。镇综治中心及时受理,与司法所发挥部门联合调解作用,历时几天的走访、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升级,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调解结果
通过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与双方充分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张某同意支付退耕还林款2900余元。
事后,镇综治中心就调解结果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感谢工作人员的调解,本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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