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0月14日,敖某在巴某经营的摩托店购得一辆三轮摩托车,赊欠8500元购车款,并商定每月偿还600元。此后巴某多次催要,敖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购车款,无奈之下,巴某将敖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发现,双方对欠付购车款的事实及金额并无较大争议,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以先行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向敖某释法明理,清晰阐明违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了解到,敖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无法一次性清偿欠款,但有分期履行的意愿。据此,承办法官结合“找准利益平衡点”的实践经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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