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要账公司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吾某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原告阿某,被告吾某未妥善处理好土地地面使用设施,导致原告阿某在耕种农作物时产生各项损失13000元,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阿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托涉农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实地勘察,深入了解案情,与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同时,承办法官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困难,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吾某当庭给付原告阿某13000元,该案圆满化解。
青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应调必调,能调尽调”的原则,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不仅彰显公正,更传递出温暖人心的力量。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通过以上案例,特别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核对承租地块是否为出租人所有,地块面积、地块水电等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认真审查,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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